在 前些日子另一篇關島遊記 [旅途上的一期一會,那年冬天關島教我的事] 最後聊到在自然風光與餐廳牆上的一段話領略到「旅行的意義」;那、什麼又是旅行的目的?最近在網路上看見一段話說的極好,這也是這幾年一直對自我的提醒:
“The Whole object of travel is not to set foot on foreign land; it is last to set foot on one’s own country as a foreign land.”
雙腳行覽於異國並非是旅行目的之全部,當回到家鄉還能用異國旅行的心情來生活著,這才是旅行的終極目的 -英國作家-吉爾柏(Gilbert K. Chesterton)
首先我自己覺得一般人在異國旅行與生活在故鄉於心態上的最大不同,就是對距離這件事的大小眼。
最常見如當在北美留學或自助旅行,因為地大物博加上貪心又警覺著時間有限,出遊時一天開上超過十小時的車乃常有的事,但返抵國門、關閉旅人模式後,這島雖不大,但到哪、卻也都覺得遠了…。
當這樣的心生一轉,豁然發現生活在台灣,短短一個週末竟然幾乎是沒有地方去不了的!結束2013年首週工作、坐在窗外飄著冬雨的咖啡館週五晚上,當這麼想著突然心霎時輕了起來、情緒也隨之熱血。
生活開始有如亂線纏繞?去旅行吧,會讓你產生靈光!
結果就是,在2013年的第一個週末,花了約13個小時、來回開了近千公里從台灣頭駛向台灣尾。若真要問為什麼,可能就只為了晒晒久違的陽光,或者根本也不需要什麼理由、單純地就想這麼做。那就像2011年夏至的幾天之後,為了想看看沒見過的永晝,於是從加拿大溫哥華出發、來回搭了89小時的灰狗巴士來到北極圈下方的黃刀鎮,感受大半夜欣賞夕陽的奇特經驗。
這就是旅行,計算多了就難以成行。
就是為了這豔陽的光,不惜兩天內來回拉車近千公里到國境之南。遠嗎?倒真也還好,之前在加拿大的幾次週末出遊就也是差不多的路程(屏鵝公路448K的魔幻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