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log寫了三年多,文章與照片被引用或轉載在網海無邊的今天是件常事,
就像「Ean部落閣」偶爾也會借用朋友拍攝的照片或轉貼報章雜誌上的文章,
而註明出處與作者名字是一定要的,
一方面是基於尊重,一方面是心虛,心虛於擔心被誤認那些專業照片與精采報導也是Ean出品 ^^"

關於「複製貼上」這件事,
最近遇到兩個很極端的親身例子,分享一下~

先說讓我瞠目搖頭的,
無意間發現去年所寫的一篇馬來西亞遊記「[獨立50th國旗飄飄之馬來西亞隨團行] - 馬六甲自由行 (上集)」,被張貼在某個不認識的部落格上。


看到自己辛苦寫的網誌原封不動,沒註明出處的貼在陌生的blog上,感覺很OOXX這是大陸新浪上的一個 blog,
說來這個部落客也很用心,也不是完全複製貼上,
照片還有加工處理,加工所在就是把「Ean部落閣」上每張照片下方的網址裁掉 @@,
之所以漏了餡被抓到是因為文章中仍保有"Ean"字樣,
而這篇網誌就這樣沒有被註明出處或交代來源的強貼在這個陌生blog上,
這也讓人懷疑該blog上的其他文章是不是也都四處「複製貼上」而來。


很用心的把每張照片下方有寫上Ean部落閣網址的部分都裁切掉

轉貼是種肯定,自然高興,
但是沒有註明出處的轉貼就是剽竊,
於是在該篇網誌留言,以作者身分謝謝對方賞識,並提醒這位"大意"的部落客記得要補上文章
出處,
但沒想到是,隔天再上去看,我的留言被版主刪掉了,但文章仍在,
傻眼,對其低落的網路文化素養只能搖搖頭,不曉得居心何在...。

發生這件事的隔天,
Ean部落閣收到一則短訓(痞客邦的這功能還是第一次使用),是來自Lugar老家麵包吧的訊息(之前五月有
專文介紹過這家麵包店),
訊息中很有禮貌的問道:
"因為瀏覽您的部落格之後發現關於您光臨敝店該篇的第一張圖真的很
可愛(店招牌),請問我可以把它用在Yahoo拍賣網頁中嗎?"


就是這張魚眼效果招牌照片被放在店家拍賣網頁上,右下角註明是出自Ean部落閣,還很可愛的寫"感謝您"(應該也看著鳳飛飛長大的^^"),很受尊重

非常客氣的說若同意的話,其將補上引用圖片訊息,若不行的話就會直接刪除,希望不要介意。
看了之後很開心與感動,馬上回覆表示我的榮幸。
類似的一個copy動作,跟上述被偷竊的馬來西亞遊記事件相比,處理的方式與態度可真是天與
地呀!

順便幫忙宣傳這家麵包店在拍賣網頁上的銷售資訊
同時若有興趣可以去吃吃看這家沾醬麵包,挺不錯喔^^



延伸閱讀:Ean's 「花幾分鐘挑種麵包選種醬 是幸福的 - LUGAR 老家麵包吧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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